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巴西渔业暨水产养殖部(MPA)为确保国内市场的供给充裕及善用国际规定的作业配额,同意外国渔船得以租船方式进入巴西水域作业。巴西政府除了制订新规范因应早于2008年暂停迄今的租船作业,也打算以不收取管理费、免征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及补贴船只油料费(每公升约需0.90美元)等方案来招揽外国投资者。现在约有4,000艘渔船在巴西沿岸作业,亟需邀请外国大型渔船的加入开发巴国专属经济海域及附近的国际水域合计350万平方公里范围的渔业资源。MPA提供25艘船长30公尺以上,具有150公吨作业实力的渔船。新的正式租约及到期续约期限皆为两年;另与外国渔船签约悬挂巴西国旗的国际公司或合作伙伴的国籍需为日本、西班牙或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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