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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遭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起诉程序指引

发布时间:2012/9/5 9:45:18  来源:海洋与渔业   编辑:罗诗吟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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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发生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时, 养殖户应该如何提起赔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呢?现实中,一些养殖户就因为不清楚向谁追讨赔偿,不明白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尤其是不懂得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发生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时, 养殖户应该如何提起赔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呢?现实中,一些养殖户就因为不清楚向谁追讨赔偿,不明白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尤其是不懂得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影响了养殖户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广州海事法院最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出台了《关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养殖户提起赔偿诉讼的指引》,为养殖户提出诉讼作出指引。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种类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 妨碍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主要的种类包括:(一)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三)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四)船舶及有关作业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五)倾倒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养殖户应向海事法院起诉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因侵权引起的纠纷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地方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没有管辖权。

  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引起的纠纷,应向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因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引起的纠纷,也应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院对这类案件同样没有管辖权。

  养殖户应当提交的证据
    
  养殖户在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举证要点为:证明养殖户存在合法权益、证明被告实施了排放污染物的加害行为和证明养殖户遭受的具体损失。

  养殖户存在合法权益的证据,即: 需提交养殖户身份证明资料,合伙协议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文件等主体资格证明和合法养殖的证据。

    被告实施了排放致损物质加害行为的证据, 即: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污染事故有调查处理权。污染损害事故发生后, 养殖户应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由该机构组织对事故的调查, 收集与污染事故有关的各种证据, 并由有资质的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机构或其他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鉴定证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程序作出的调查报告与鉴定结论, 是海洋养殖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有效证据。此外, 养殖户应及时向当地海事、环保等部门报告, 由相关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

    养殖户经济损失方面的证据,即: 养殖户应当及时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机构)介入,及时保全证据,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评估。及时委托公证部门对污染、损失的现状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公证的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应包括受污染的养殖面积、受损养殖产品的种类、大小、数量、重量,受损养殖设备如渔排、渔具、网箱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送达包括《举证通知书》在内的诉讼文书, 当事人应认真阅读,按照要求期限提交证据。若当事人遇到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等情况,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 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编辑:罗诗吟 访问人次:2364 关键字:水产养殖,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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