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上周一艘高雄籍渔船才因“捞过界”遭日本公务船取缔,昨凌晨有另一艘屏东县小琉球籍渔船“瑞明发号”,因越界再遭日本扣押,家属汇出台币126万元担保金后,下午全船六人获释,继续捕鱼作业。
瑞明发号专门捕捉鲔、旗、沙鱼,本月13日从琉球渔港出航。
冲绳综合事务局指出,该船于20日深夜在日本专属经济海域作业,21日凌晨1点36分搜证完毕后,将“瑞明发号”船长陈瑞明以现行犯逮捕,并且当场扣船。
这个区域,距离台日渔业协议的适用海域有150公里远,且在台湾自订的“暂定执法线”外。
由于该船是在专属经济海域触法,日方要求船东交付400万日元、约台币126万元“担保金”即可放船放人,全案经日本司法判决后,此担保金将用来支付400万日元的罚金。
这是4月10日台日渔业协议生效以来、今年第二件被查扣的台湾渔船;水产厅说,今年有12艘外籍渔船越界捕鱼被扣,大陆6艘最多。
琉球区渔会转述船长说法表示,延绳钓线长达数10公里甚至上百公里,当时受洋流影响,鱼钩漂往日本八重山群岛附近海域,收线时船又会移动,不知不觉超过台日渔业协议海域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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