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海南省鲶鱼养殖量小,约占全省淡水养殖量的0.5%,主要销往
鱼煲饭店和一些大排档等。
目前,涉及鲶鱼养殖的我省7个市县已分别根据要求开展专
项排查和重点排查。
就媒体近日报道的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某鱼塘养殖环境恶劣、部分“问题鲶鱼”流向市场的问题,我省海洋与渔业部门今天公布这些鲶鱼的抽样检测结果:5份鱼样本中3份不合格、2份合格。为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我省从今天起开始开展鲶鱼养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自媒体报道此批“问题鲶鱼”后,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海口市相关部门等紧急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样,并将样本送达检验部门进行检测,还对鱼塘现场进行监控,严禁养殖户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销售所养鲶鱼。
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达标准,鱼塘不符合养殖相关标准。对此,相关部门将依法对问题鱼塘予以取缔。
为进一步摸清我省鲶鱼养殖生产的家底,查清养殖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打击非法和违规生产行为,我省要求凡在2012年的渔业统计工作中,有鲶鱼养殖生产的市县,一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把鲶鱼养殖场的数量、面积、地点、生产规模、投喂饲料使用情况、水质情况等进行调查,为加强日常监管打好基础,二是查找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措施,三是对于非法违规养殖生产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目前,涉及鲶鱼养殖的我省7个市县已分别根据要求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据初步统计,我省鲶鱼养殖量小,约占全省淡水养殖量的0.5%,主要销往鱼煲饭店和一些大排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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