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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河豚鱼 广东东莞沙田业主被禁从事餐饮5年

发布时间:2013/10/14 8:24:24  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罗诗吟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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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违法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还造成了消费者身体严重损伤,东莞沙田海畔海鲜大排档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违法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还造成了消费者身体严重损伤,东莞沙田海畔海鲜大排档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昨日,东莞市食品药监局发出了相关公告,值得关注的是,吊证的同时,经营业主5年内还不得从事餐饮经营管理。记者了解到,这也是东莞首次对经营业主做出这类处罚。

  大排档违规经营 消费者身体受损

  东莞沙田海鲜长廊是不少人吃海鲜的必去之地,不过,其中的东莞沙田海畔海鲜大排档(地址: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村围垦组)将不复存在。昨日,东莞市食品药监局发出了公告,吊销该餐饮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处理其经营业主冯洪根5年内禁止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

  公告中称,该大排档因违法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并造成消费者身体严重损伤。

  市食品药监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13年10月8日作出上述处罚。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粤餐证字2012441926000124)从2013年10月8日起作废无效。

  东莞首次处罚业主5年不能从事餐饮工作

  “对餐饮单位经营业主做出‘禁止5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这在东莞是首次。”昨日,市食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是这次餐饮单位违规情节严重,并造成了严重后果。

  该负责人透露,上个月该餐饮单位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故,“因为店里违规加工经营河豚鱼,这是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导致了一消费者食用河豚鱼后严重中毒,昏迷不醒,据说目前餐饮店与家属已达成了赔偿协议。”

  记者了解到,每年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都会发出“谨防河豚鱼中毒”的食品安全预警以及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鱼的公告。不过,虎门、沙田等个别镇街仍会有餐饮单位违规操作。

  此前,市食品药监局也发出过举报电话22102272、22102062。市民若发现餐饮店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可积极投诉举报。
编辑:罗诗吟 访问人次:2653 关键字:河豚鱼,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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