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最近,浙江舟山普陀区、定海区人民政府分别发布公告,将位于两区交界处的蛏子湾滩涂列为禁止养殖区域,这是我市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而依法设立的首个禁止养殖区。
蛏子湾滩涂是传统的蛏子养殖区域,但随着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蛏子湾滩涂的渔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据监测,蛏子湾滩涂海水中的大肠杆菌、粪大肠菌群、 COD、硫化物等指标,底泥中的粪大肠菌群、硫化物、砷等指标,蛏子产品中的大肠菌群、无机砷等指标,均超过有关渔业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评价标准等标准。
经专家论证,蛏子湾滩涂的环境条件已经不适宜蛏子养殖生产,所产蛏子难以保障质量安全要求,存在食用安全风险隐患。为此,普陀区、定海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将蛏子湾滩涂列为禁止养殖区域。
目前,普陀区、定海区已全面启动蛏子湾滩涂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普陀区还专门成立禁养整治组、宣传维稳组等工作小组,细分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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