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万载县公安局黄茅派出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化解一起过失毒鱼纠纷,有力挽回了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保障了群众财产安全。
1月5日8时许,万载县公安局黄茅派出所接黄茅镇路下村坪仔组村民汤某报警称其鱼塘里的1578.8斤鱼苗全部被毒死了。
黄茅派出所闻警即动,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沿着鱼塘水源仔细侦查,最终确定鱼苗死亡原因为水源上游的“灭扫利”强力杀虫剂空瓶里的残留药物顺着水流进入水塘所致。知晓鱼苗致死原因后,黄茅派出所民警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最终确定“灭扫利”杀虫剂空瓶为潭埠镇芳林村李某所扔。
经查,1月5日,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村民李某在芳林村一农资商店购买六瓶“灭扫利”并从自家带上喷雾器前往黄茅镇路下村坪仔组一片水田喷洒,想因此毒点泥鳅吃。喷洒完后,李某随意将装“灭扫利”的六个空瓶丢弃在水沟里。当天晚上下起大雨将含有“灭扫利”残留物的六个空瓶冲至汤某的鱼塘里,致其鱼塘里的鱼苗全部死亡。
在黄茅派出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下,李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愿意赔偿汤某的鱼苗损失费。最终在黄茅派出所的调解下李某赔偿了汤某鱼苗损失费壹万零伍佰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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