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增氧机使用过程中坏了,500斤黄颡鱼苗死了,厂家赔了2万8千块?

发布时间:2021/8/9 14:55:41  来源: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黄姗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核心提示:家住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官路镇的淡水鱼养殖户胡某于2021年6月4日向温岭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20年10月份购买了两台由温岭某厂家生产的鱼塘增氧机用于鱼塘增氧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家住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官路镇的淡水鱼养殖户胡某于2021年6月4日向温岭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20年10月份购买了两台由温岭某厂家生产的鱼塘增氧机用于鱼塘增氧,2021年5月16日,其中一台增氧机在工作时发生损坏,导致鱼塘中养殖的近500斤黄骨鱼鱼苗全部死亡。胡某认为生产厂家生产的增氧机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部分鱼苗损失,但生产厂家不予认可,双方协商不下,希望消保部门介入协调处理。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接待了胡先生,并于当日上午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对于此事,厂方认为,其生产的增氧机不存在质量问题,该起事故系胡先生使用不当而造成,主要责任在胡先生方,故厂方只愿作出与增氧机等值的赔偿,而对于鱼塘及鱼苗的损失,不作赔偿。

  当日上午,经消保委工作人员数小时的调解,双方仍无法就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考虑到该纠纷较为复杂,当事人称调解不成则诉讼,工作人员与温岭市人民法院进行对接,启动诉调对接程序。

  当日下午再次进行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了厂方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一起来到温岭市人民法院大溪人民法庭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经过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厂方向胡先生赔偿损失共计28000元,双方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在多方共同见证下,厂方当日给付了胡先生28000元,胡先生表示满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对大额消费纠纷以司法确认的形式固定,确保了消费调解结果的履行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使司法力量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推进消费纠纷多部门协同处理,有效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共建共治。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最为便捷的途径。

  但由于调解缺乏强制力的保证,调解成功率往往较低,此时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来解决问题。消费投诉经过消协调解后,商家口头同意调解却没有兑现承诺的,经过消协申请司法确认后,可以对商家进行强制执行。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有利于消费者快速解决消费争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黄姗 访问人次:1481 关键字:增氧机,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综合新闻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