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战略越来越关乎国家利益的背景下,中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完成了对海洋事业发展的规划。
2月22日,中国国家海洋局发布新闻稿称,《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已于日前得到国务院的批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首份海洋领域总体规划。
《纲要》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内容涵盖了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
国家海洋局称,该规划将最终确定我国未来5年-15年海洋事业的发展与走向,对我国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部署,推进建设海洋强国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出台背景
中国的海洋自然条件优越,海洋资源种类繁多,海洋开发潜力巨大;海洋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现已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
同时,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越来越大。据国家海洋局刚刚发布《2007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2007年,中国的海洋经济稳步增长,全国海洋生产总值2.4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11%,超过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3.7个百分点。全国涉海就业人员已达到3151万人。
然而,海洋事业的发展仍存在许多困难与问题,比如,岛屿被占、资源遭掠问题严重,我国海洋维权形势严峻;海洋资源开发不足与过度开发并存;海洋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布局尚需优化;海洋污染形势严峻,海洋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海洋资产家底不清,海洋科技水平与科技贡献率低;全民海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海洋灾害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等等。
《纲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订的。
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上即指出:开发海洋是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要加强海洋调查和规划,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促进海洋开发和经济发展。
一系列目标
《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所要达到的一系列目标: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1%以上;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将达到50%;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24%;入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提前六小时发布,海啸灾害紧急警报提前30分钟发布;重点海域年巡航监察面积达到100万平方公里。
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方面,《纲要》表示,中国将继续积极勘探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努力寻求战略资源可接替区,圈定满足商业开发规模的富钴结壳资源区,圈定多金属硫化物资源远景区,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全面参与国际海底区域事务,争取国家权益。
同时,《纲要》针对各个不同领域,提出了一系列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包括:在提升海上执法能力方面,中国将建造7艘海监船,其中一艘排水量3000吨级、两艘排水量1500吨级、四艘排水量1000吨级,分别具备远海、中远海、中近海航行能力,以提升海上执法能力。
中国还将大力开展海水淡化工程。到2010年末,海水淡化能力达到每天8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每年550亿立方米;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达到20%左右。
海洋探测的任务更加具体,包括,完成7000米载人潜水器深海海上试验,基本完成国家深海基地基础建设;在南极内陆冰盖海拔4000米的冰穹A地区建立中国第三个科学考察站,可满足15人-20人度夏工作的条件;发射一颗海洋动力环境卫星;全面系统地进行海洋区域地质调查、重点海区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力争提交一到两个具有大中型油气田的勘探后备区域。
《纲要》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初步实现数字海洋、生态海洋、安全海洋、和谐海洋,为建设海洋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南方渔网编辑:欧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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