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秋节期间消费者食用海蜇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建省质量技监局日前组织对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宁德等沿海地区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的盐渍海蜇和即食海蜇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25家企业生产的25种海蜇,其中盐渍海蜇7种,即食海蜇1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有4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针对海蜇的食盐、无机砷、甲基汞、铅、苯甲酸、山梨酸钾等指标进行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海蜇的食盐、无机砷、甲基汞、铅等指标符合标准要求,但防腐剂的苯甲酸、山梨酸钾指标不尽如人意。在4种不合格产品中,涉及苯甲酸、山梨酸钾超标的各有2种产品。按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属不得在海蜇产品添加,山梨酸钾虽可添加,但必须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造成海蜇产品防腐剂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防腐剂。
两家企业的产品由于严重的质量问题被曝光,分别是:福鼎市桐城徐寿水产制品厂生产的海鲜海蜇王(即食海蜇)(规格:150g/袋2007.07.18)和福鼎市桐城东荣水产制品厂生产的东荣海蜇(即食海蜇)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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