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网2003/9/7讯 近日,烟台市出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养殖水产品实行“标签化”管理。这一规定可保证在市场上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养殖水产品后,有关部门能够顺藤摸瓜追溯到养殖及加工环节。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涉及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具体包括养殖用水,养殖生产,苗种、饲料、药物使用,产品净化等一系列管理。这一规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养殖生产记录制度和养殖产品标签制度。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有关规定领取养殖证。养殖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对养殖生产的主要活动,如苗种来源、投放情况、是否检疫、饲料使用、养殖生物生长、病害发生等进行记录。这一规定有利于对养殖产品进行追根溯源,查找隐患,进而加强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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