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南方渔网讯 我国是水产品生产大国,水产品的总产量已连续12年居世界首位。近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得到长足发展,出口额连续3年居我国农产品出口之首。在水产品的出口国别方面,日本是我国水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对象之一。据日本财务省的“贸易统计”,近10年间,日本从中国进口的水产加工品从1992年的7万吨增加到了2001年的32万吨,增长了大约3.5倍。
但近年来日中之间的贸易摩擦日渐增多,其中一个新现象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水产品贸易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水产品出口增长的严重障碍。例如,去年4月1日起,日本政府决定有条件地解除对来自中国的活鳗和烤鳗的全量检测后,我国的烤鳗出口形势逐渐好转,但随后日本对我出口烤鳗又突然增加“恩诺沙星”残留检验项目并设置极低的检测限,带有明显的技术壁垒色彩,使我鳗鱼出口又几乎陷于停顿。
日本国内近来出现了一些议论,认为中国对日本大量出口廉价低成本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日本国内的通货紧缩,因此出现这样或那样有技术壁垒嫌疑的政策和规定也不足为奇。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管各种限制和规定是出于什么目的,日本毕竟是全球最大的水产品进口国,因此,扩大水产品的对日出口是我国外贸出口的一大重点。
首先,应该正视日本对食品尤其是海外进口食品进行严格卫生安全把关的客观必然性。
其次应该仔细研究日本有关进口水产品的各种卫生、质量、包装、识别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相关法律及其变化,并做好实时跟踪工作。近年来,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新增不少法规条例,其中很多非常具体,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例如,日本水产厅的水产标识检讨会于去年6月17日正式公布了对进口鱼类原产地标识的最新规定,其中对原料原产地的要求,由现在的6种水产品扩展到9种。
第三,我国的水产品出口自身面临一些体制和结构上的缺陷。例如,品种结构不能适应出口需要。我国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加工原料严重不足,每年都需从俄罗斯、挪威、美国、日本等国进口相当数量的加工原料,众多企业转向来料加工贸易,这样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水产品出口,仅仅停留在赚取廉价的加工费上。如果大量的人力物力仅用于来料加工,那么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出口规模的扩大。
此外,国内渔业行业组织化程度低、自律性差,不仅是水产品,其他许多商品特别是原料性初级产品的出口企业常常为争夺市场而“自相残杀”,结果是“渔翁”得利,这种情况由来已久却至今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裙带菜出口就是一例,企业为争夺市场,互相压价,被日本进口商抓住机会大肆压低进口价格,众多企业实际上无利可图。
对日出口虽然有所下滑,但世界及日本的经济发展呈温和复苏态势,国际市场对我水产品的需求会有相应增长,此外日本国内渔业产量逐年下降,这种趋势短期内难以改变,其从国外进口的数量也将逐年上升,所以我国水产品的对日出口只要解决好卫生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一定会有更大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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