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自从《兽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浙江省海盐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该县养殖户用药记录普遍不齐的现状,特意印制了海盐县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本,免费分发给广大养殖户,从2006年起开始使用。
海盐县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本包括前言、禁用鱼药清单、省执法总队致全省水产养殖单位的一封信、兽药管理条例中有关水产养殖的条款、用药记录五个部分。该记录本的使用,既宣传了法律法规,又在规范用药记录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养殖户,对提高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具有现实意义。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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