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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多省“虾粮之争”引发“三农问题”

发布时间:2004/4/13 0:12:00  来源:  编辑:南方渔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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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年来北部湾沿海掀起“养虾热”,广东、广西、海南等地沿海农民纷纷在承包的低产咸酸田挖塘养虾,并逐渐扩大到其他耕地,产业结构调整让当地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这种做法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冲突,引发了诸多争议和矛盾。

  去年12月,北海市合浦县党江镇在清理虾塘保护基本农田的工作中引发农民与政府的冲突,“虾”“粮”之争,折射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在实际中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的困难与问题。

  虾粮之争引发冲突 
   2003年11月26日,广西合浦县党江镇企坎村两名生产队长冯德臣、冯甫臣接到电话,要他们到镇政府汇报村里养虾情况。吃过晚饭后,两人各骑一辆摩托车出门,半路上一辆车子坏了,折腾半天,直到深夜11时才一辆拖着一辆来到镇政府。

  这天夜里,他们被县里的办案人员以“破坏基本农田罪”带回了县城。

  两天后,“党江镇两名村民毁坏基本农田推虾塘被刑事拘留”的标语贴到全镇各村委,以此为开端,合浦县政府开展对党江镇虾塘进行全面清理,四套班子领导分头挂帅率队分赴各村。

  12月1日,由500多名县镇干部组成、包括10多台推土机、铲车的工作队被大批群众阻于螺江村的江对岸;2日一早,两三千名群众聚集在镇政府前反对清理虾塘,工作队的推土机、铲车玻璃全部被砸碎,县里不得已调集200多警力,当场抓扣7人,才平息事态。

  由于发生群众规模性的对抗,党江镇清理虾塘工作受挫,许多村干部声称,如果要他们去推毁群众的虾塘就辞职。到今年1月中旬清理虾塘工作结束,全镇推掉的虾塘只有800多亩。

  党江镇的村民、村干部对清理虾塘普遍不满。新阳村在清理中被推了20亩虾塘,一位叫陈文的村民说,政府政策总在变,领导作风不合格!当年镇政府发动养虾,表扬新阳村把咸酸田改造成虾塘“靠海吃海”,现在群众发动起来了,又用强迫手段制止,群众投资损失惨重!

  养虾一造胜过种水稻30年

  党江清理虾塘引发激烈冲突源自农民利益受损。

  党江镇规模化养虾始自2000年。当年广西提出“创万元田、实现农民年增收200元”,合浦县委响应号召大张旗鼓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党江镇组织村干部到相邻的钦州市参观,当年起即有群众在承包的低产咸酸田挖塘饲养南美白对虾获得成功。此后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并陆续由咸酸田扩大到其他耕地。党江镇共有耕地面积6万多亩,其中5.19万亩为基本农田,现有养虾面积约3.4万亩。也就是说,相当部分的基本农田被改造成了虾塘。

  养虾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说“养一年虾等于种30年田”,因为化肥、农药、机械、水费等加起来,种水稻是“赔本生意”。企坎村的韦海通扳着指头计算说,自己种了29年水稻,20多亩水田纯收入累计才6万元,和2002年养11亩虾的收入相等。

  养虾高收益吸引了农民“回流”。《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党江镇新阳村委采访时,正巧遇到村民开会,讨论给从城里回来的村民陈宇泰分田。陈宇泰1984年就外出在北海市开出租车,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要地,现在提出要村里从机动田分地给他承包。记者问他分到田后想种什么,他直言不讳表示要挖塘养虾。据了解,两三年来,党江镇像这样看到养虾发财而返乡的村民达数百人。

  养虾使党江镇群众大面积增收。党江镇南域村1999年人均收入2490元,比全镇人均收入低200元;这个村从2000年开始养虾,到2003年,人均收入提高了1000元,达3490元,全村45%的农户建了新楼房,绝大多数家庭购买了摩托车。在整个党江镇,2003年农民养虾纯收入保守估计超过8000万元,党江镇党委书记苏和顺说,这几年群众建了楼、买了车,娶了老婆,都是因为养了虾。

  政策冲突 左右为难

  养虾是搞结构调整,农民得到了实惠;保护基本农田是国策,这条红线不可逾越。两项政策冲突,群众发财提心吊胆,基层干部工作左右为难。

  2002年3月,自治区、北海市联合在党江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养虾经验,一位自治区领导充分肯定党江的产业结构调整路子;而到了2003年,又开展大规模清理虾塘并引发“12·2”事件,不到一年中,“农民增收”先进的党江镇,成了“破坏基本农田”的典型。

  南域村委主任伍满也经历了旬日之间“狗熊变英雄”的悲喜:去年12月清理虾塘,他是破坏基本农田的罪人,到了今年2月份全县召开养殖先进表彰会,他排名第一走上台受表彰。

  党江镇党委办秘书罗螺说,冯甫臣被抓后,移送到检察院要起诉,担任过检察长的一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出,农民养虾是响应政府号召,不应治罪。罗螺自己对两位农民更是充满同情:“政府让他们汇报养殖情况,两个人自己送上门被抓,车坏了三更半夜也赶到镇政府,这样老实的农民会存心去破坏基本农田吗!”

  挖塘养虾是党江镇反复摸索出的结构调整之路。过去党江镇曾发动群众种过甘蔗、北运菜,都没办法使大多数农民受益;从1992年起,这个镇又在浅海滩涂养殖文蛤、大蚝,但连年大面积死亡,风险越来越大。而种植水稻每亩利润才117元。党委书记苏和顺认为,挖塘养虾是“农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调整种养结构、政府实事求是、因势利导之举”。

  怎样唱好“农民增收曲”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级干部群众对保护基本农田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政策普遍支持,但是在如何因地制宜加以落实中则有分歧,其中一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

  ——保护基本农田的标准如何确定。挖塘养虾的直接罪过是“破坏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这一点,苏和顺认为,保护农田主要是保护耕作层。党江镇大部分的虾塘推挖深度约15厘米表土,堆成堤坝,而且都是打井取水养殖,不会像其他地方直接引用海水造成土地盐渍化。“农田是否受破坏,应对耕作层做化验。但我这个意见不受重视,有关部门习惯于按框框条条管理。”他说。

  蓝星村支书洪华美告诉记者,他有3亩多田养了3年虾后重新种水稻,每造收成420公斤,并不比养虾前低;沙土甬村老支书曾其全也有过同样的试验。他们都认为养虾投放的饲料是最好的氮肥,只要适当加钾,并不影响复耕。

  ——如何确定基本农田。北海市土地局耕保科科长裴向春接受采访时说,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本农田应占本行政区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北海不是广西粮食主产区,广西也不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对于过去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经自治区批准可以做局部调整,但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办手续就构成违法。至于哪里该调整,应由各乡镇提出,“但我们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一份这样的报告”。

  苏和顺认为,现在提出调整规划,无疑等于公开支持挖塘养虾,基层干部谁也担不了这个责任。“养虾也不是一年两年,那么多领导都不愿表态,县领导也好,市领导也好,没有不怕出事担责任的。”他承认目前放任自流没有规范的大规模养殖不仅引发群众之间的矛盾,而且风险很大,极易造成虾病大规模爆发,并导致耕地的盐渍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北部湾兴起“养虾热”,“虾”“粮”之争在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十分普遍。广西一位领导对广东“官方”对待沿海养虾的做法十分赞赏,认为保护基本农田重点在于严格控制非农业性质产业对耕地的征用,养虾属于农业范畴,沿海农民在承包田挖塘养虾,是行使《土地承包法》自主经营权的体现,并没有改变用地性质,应予以保护和支持。广西“八山一水一分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对非粮食主产区的基本农田进行一定的调整,是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政策的细化与配套应及时。基于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保护的考虑,中央最近加大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刚性执法,将使冲突越来越尖锐,受害者却是无所适从的广大农民。

  北海市农业局一位领导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能“下动上不动”,光笼统讲调整,而没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配套;要增强对农民利益问题的敏感度,基层政府要及时反映,上级部门也要尽快明确。政府多头管理,态度不一,而在农民眼里政府只有一个,感觉是出尔反尔。他认为对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带有普遍性的做法,尤其不宜采取强硬措施,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激化矛盾 
                                      来源;新闻周刊
   编者按:
  
    对虾已成为我国农业首个大综出口产品,同时也是沿海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据渔业局统计,我国从事对虾养殖、对虾加工、虾饲料、渔机等相关行业的就业人口约250-300万.特别在两广及海南对虾业已成为沿海地区农业的支柱产业,虾产业给当地县区经济带来生机,带来活力。
    据广西水产局统计,广西对虾养殖面积已达34.5万亩,由于养虾经济效益是种粮的5-20倍,养虾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救命草,原先以盐碱地改造养虾为主,现已开始启用良田养虾.同时大面积对虾养殖排放废水造成水环境污染,大量的污水排放已造成北部湾沿海地区浅海渔业资源已十脆弱.对虾养殖→增收→污染的矛盾已十分突出.政府需及时合理调控.同时在“虾粮之争”中已凸现我国农民对土地支配权问题.由于政策性的时左时右造成农民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负责?农民弱势群体利益何时才受到保护?

                                    本网特约评论员:苏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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