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渔药法规 > 正文

关于实施农业部954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渔牧函〔2008〕62号)

发布时间:2008/7/4 10:02:02  来源:  编辑:黄倩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各兽药生产企业、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为切实贯彻落实农业部第95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规范我区中兽药制剂生产,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中兽药制剂生产有关的中药提取、中药提取物委托加工活动均属兽药监管的范畴。
二、凡《兽药GMP证书》未载明中药提取工艺、但已具备中药提取条件的企业,必须向农业部申请变更《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增加中药提取工艺内容,并在取得中兽药制剂产品批准文号后,方能从事中兽药制剂生产。
三、向农业部申请变更《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增加中药提取工艺,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企业提出申请,向我局提交下列材料:
1.《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范围为相应的中药提取生产线(或车间);
2.农业部公告第496号《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材料;
3.已取得的中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清单;
4.现有中药提取或制剂生产(含检验用)的主要设施、设备照片(照片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5.申请作为中药提取物被委托加工企业的,还应提交《中药提取物被委托加工企业申报表》。
以上材料要求均为纸质,一式三份。各有关企业务请于2008年3月1日前将材料报到我局兽医医政药政处,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
(二)组织现场核查。
1.我局在收到上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符合要求的,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检查组(主要由兽药GMP检查员组成)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2.现场核查按照农业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对申请作为中药提取物被委托加工企业的,还应核查下列内容:
(1)企业的设施、产能、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能满足被委托加工中药提取物的要求;
(2)与中药提取物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GMP规定;
(3)是否具备低温保存、运输等设施。
3.检查组应在现场核查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现场核查报告及有关核查资料(一式三份)。
 (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由我局出具办理《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变更《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手续。
企业凭我局的证明材料,按《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规定的程序,办理《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申请作为中药提取物被委托加工企业的,请在通过现场核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中药提取物被委托加工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我局兽医医政药政处。
五、不具备中药提取条件,无法变更《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药生产企业,需生产中兽药制剂的,必须委托已取得中药提取物加工资质的企业加工提取中药提取物。具体按公告内容之三的规定执行。
六、其它严格按公告的规定执行。
编辑:黄倩 访问人次:5761 关键字:水产,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渔药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