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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台新政策 养殖用海30亩内免海域使用金

发布时间:2008/9/18 8:25:00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黄倩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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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解放日报资讯: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9月5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农业填海造地用海、围海养殖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等3项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定了地方标准。其中,专业渔民养殖用海面积每户不超过30亩,免征海域使用金。 
    《办法》规定了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明确了海域使用金组成,划定了减免范围和对象。填海造地用于农业耕作、种植的,海域使用金标准以每公顷2.25万元一次性征收,围海养殖用海按每年每亩50元计征,开放式养殖用海按每年每亩20元计征。养殖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全额缴入市级国库。





                         南方渔网编辑:石明凯
编辑:黄倩 访问人次:11811 关键字:上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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