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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产销红珊瑚饰品受罚

发布时间:2009/5/11 8:11:59  来源:搜鱼网  编辑:盛晓娜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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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搜鱼资讯:连日来,本市渔政部门在市内六区开展了保护国家重点水生野生动物行动,先后处罚了10家违法生产销售红珊瑚饰品的商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红珊瑚是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经营利用红珊瑚,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如果没有该证,就是违规经营将受重罚。 
  据市渔政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部分不法商户为谋求私利,走私、违法经营红珊瑚及其制品,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管理困难。为此,按照《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的规定,红珊瑚的来源必须是靠进口获得,不能从已取得经营利用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获取红珊瑚,进口红珊瑚必须经农业部批准。禁止红珊瑚出口或来料加工再出口。取得经营利用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在指定场所经营利用红珊瑚制品。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两年。经营利用企业或个人应将年度销售额、库存等情况按时、如实上报农业部,并按规定按时缴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未经批准不得在珠宝展览会或巡展中展示、出售、收购红珊瑚。
编辑:盛晓娜 访问人次:2663 关键字:红珊瑚,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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