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千岛湖新闻网资讯:为保护千岛湖一湖秀水和优越的生态环境,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政府下发《千岛湖水域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鼓励千岛湖水域现有网箱养殖限期退出,科学规范渔业产业。
至2011年年底前,千岛湖水域除规划老口鱼种网箱(300亩)和渔业科研网箱(200亩)外,其余养殖网箱将全部限期退出。而千岛湖水域规划的老口鱼种网箱(300亩)和渔业科研网箱(200亩)将实行公开招标,推行水面有偿使用制度。
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分五步推进,在宣传发动阶段的基础上,2009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资产评估阶段,按程序产生资产评估公司,对养殖户在核定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后确认产权归属;2009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为超面积整治阶段,对超出2006年核定养殖面积的网箱进行整治;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签订责任书阶段,按照网箱整治责任区的划定,由县政府与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签订网箱整治责任书;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整治退出阶段,各乡镇按整治的工作进度要求开展辖区内的网箱整治工作,由验收小组对如期退出的养殖户网箱清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退出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将补偿奖励资金发放到位。2011年10月至12月,县政府组织整治清理工作小组,对尚未退出的网箱养殖设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为维护养殖户基本利益,县政府还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治上岸并清除所有养殖设施的养殖户,经验收确认后按不同养殖类型、养殖设施和退出时间,给予一定的补贴、补偿和奖励。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养殖户长期存在扩大养殖权限行为,此次网箱补偿的基准面积以2006年渔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网箱核定养殖面积为准。养殖趸船核定评估面积每户不超过125㎡,渔用机动船每户一艘,非机动船每户一艘,超出部分自行拆除上岸,未经批准不得停放在千岛湖水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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