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中国渔业报 讯:秘鲁生产部证实,秘鲁允许一家尼加拉瓜公司在距其沿岸10海里以外的管辖水域内捕捞金枪鱼,条件是以该许可证捕捞到的金枪鱼必须直接用于人类消费。
据秘鲁生产部第230-2008号决议自6月12日起,这家尼加拉瓜公司的一艘渔船可在秘鲁水域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金枪鱼捕捞。为了取得在秘鲁水域的捕捞权,这三个月内尼加拉瓜渔船必须交出其渔获的50%,即2003年11月通过的金枪鱼渔业管理规定中所提出的数量。同时,该渔船还必须安排一名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ATTC)观察员同船作业,并安装卫星监视系统(SISESAT)。而其船员中还至少要有30%是秘鲁人。一旦许可证到期,该渔业公司必须以声明形式向鱼类捕捞和加工总署报告渔获量情况。考虑到统计需要,该船还必须向生产部报告捕捞渔获的种类及产量方面的信息。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