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8月10日至14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渔政站联合县畜牧局兽药饲料监察所、公安局治安大队对郯城县所属的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标准化养殖生产基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以及其它养殖水域等水产养殖企业的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部分渔药饲料经销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检查中没有发现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限用药物的存放和使用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生产和用药记录登记不全等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本次共检查水产养殖企业36家,渔药饲料经销点5处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此次执法检查,规范了水产养殖业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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